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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院2020级大类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2 作者: 浏览次数:1084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类”本科生大类分流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我院的个相近专业“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与培养。为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其他领导、专业负责人、学生辅导员、教务员等。吸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相关工作。

  1. 分流原则

专业分流坚持学生自主选择与学院引导、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为依据,由学院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教学资源最优化利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1. 分流指标

 “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个专业各具特色,均有着良好的发展空间。为保证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2020级两个专业的学生容量生物技术为160人,生物科学为120

  1. 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  专业分流前,组织政策宣讲,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和兴趣,了解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理性选择专业及方向。

2学生填报志愿  学生根据对各专业的了解,根据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自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学院审核录取在志愿优先的原则下,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专业。

4公示和备案学院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院按照规定将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

、其他相关说明

专业分流名单公示后,学院内部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两个专业之间原则上不再更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后,可以调整到相关专业。

  1. 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更合适某个专业学习者。

  2.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合适某个专业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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